股东对公司重要文件有查阅及复制权。公司重要文件主要指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公司财务会计文件等。对公司财务会计文件的告知和查阅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权利,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财务会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其他国家的公司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允许股东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且将查阅的范围扩大至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文件,如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监察人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