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就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是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事、监事选举权,前者可以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而这两种权利的实现必须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为前提。因此,股东表决权在股东权利中享有重要的地位。股东享有表决权是我国《公司法》较为突出保护的权益。
如果能够建构起完善的股东表决权制度,一则能很好地促使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积极而深入地参与公司决策,具体表现在股东大会的决策和选举董事、监事人员上,使公司的重大事项符合股东的多数利益,使董事监事们更遵从忠实、勤勉义务,否则就会被否决;二则能有效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或者在限度内允许关联交易的决定权主要在于中小股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