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案件时,法院首先应当准确认定责任主体。
公司股东代表公司对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股东派生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不应以其为非本案直接利害关系人而认定其不具备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