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制度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程序的正义。对特定法律关系中股东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属于案件中的实体问题,只有经过实体问题的审理并在生效裁判中确定才可否定股东之有限责任。
2、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在其他实体法中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