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在申请简易注销前,主动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告和全体投资者的承诺。
2、省工商局依托省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地税、国税等部门实现企业简易注销相关信息的推送和反馈。
3、公司需要登报公示,公告期间,有关部门可以对公司的注销提出异议,在登报公示满45天之后,公告系统不再接受异议。
4、公司应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5、在登记机关收到公司的注销登记申请之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或者利用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进行查询、核对,并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在通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注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