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
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可撤销;
2、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1、章程、股东会纪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复制;
2、会计账簿——查阅;
3、查询程序:股东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视为有不正当目的拒绝的,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股东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1、向第三人转让——过半数人同意;
程序:书面通知——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不同意,应该购买;不购买,视为同意;
2、向其他股东转让——优先购买权,协商——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