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并不是公司解散的情形,所以不能解除公司,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