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连带责任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转投资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可以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即“揭开公司法人面纱”,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出资不足法律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出资不实的责任,应当补交,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七、分立前的债务承担,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