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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查询和实际控制人是什么

2024-01-05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能够实际控制上司的那个人,或者叫幕后老板

控股股东认定的几种情形

实务中,公司控股股东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1)第一大股东为控股股东;

(2)前几大股东为控股股东;

(3)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需要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入手。实际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在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只要认定了公司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谁手中,谁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认定实际控制人应一直追溯到自然人、国资管理部门或集体企业等特殊主体。

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几种情形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常会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存在单一实际控制人;

(2)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3)公司由多人共同控制。

1)公司存在单一实际控制人

通常情况下,公司存在单一的实际控制人,或者为控股股东自身,或者为控股股东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类型有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其他最终控制人三种。

这里的其他最终控制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其他部委、职工持股会(工会)、村民委员会、集体企业等特殊组织,并不包括国有独资企(事)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信托公司等中间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外资的,也应参照追溯至外资个人、外资基金会、外国政府等最终控制人,而不能简单的披露某外国企业。

2)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一般有:

(1)公司的股东较多,股权结构非常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很低,也没有股东能够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造成实质性重大影响;

(2)公司的股权结构并不分散,但单一股东并不能控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对公司的重大决议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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