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