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的要件:
(一)查阅人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二)查阅人须书面想公司提出请求;
(三)查阅人须说明查阅目的,出于不正当目的查阅的,公司可以拒绝。
二、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