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的资本的认缴制,是受法律保护的制度。股东依照法律规定在公司章程里约定的出资期限,是受法律保护的。出资期限没有届满之前,股东没有提前实缴的义务,这也是一个原则。只有在少数特别情况下,才可能产生“出资加速”的义务,而这是例外情况,不是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