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零售,演出经纪;
2、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文艺表演,餐饮服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3、经营电信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包装装潢设计;
4、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