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