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注册需要商标申请人向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填写国际商标申请的申请资料,通过马德里协定同意之后,才能使用该申请的国际商标。对于已经申请的国际商标,如果商标申请人想要通过购买得到国际商标,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国际商标交易要如何完成呢?
国际商标交易要如何完成呢
国际商标交易要如何完成
国际商标交易的流程主要由商标交易申请、商标受理和商标审查,以及商标公告等事项组成,如果商标交易双方需要实现国际商标交易的话,可以根据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的流程进行,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或协议》;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一千元的商标转让规费;商标局在一到两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商标局受理后五到八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国际商标交易的资料分类中,需要准备的有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表格);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外文申请书的选择:
(1)仅指定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1表格;
(2)指定的缔约方如不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2表格;
(3)指定的缔约方如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3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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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