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法律,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三、从业人员。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及职称和三名中及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经营场所和设备。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五、信用要求。售电公司及其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