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申请:经营负责人填写食品许可证申请书,并到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2、等待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合符要求的要更正。
3、换证:工作人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办法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经营现场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审核结果给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