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债务的处理,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