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使用,商标的申请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为了避免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徒劳无功并浪费金钱的现象,查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新加坡商标“优先权”使用是什么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新加坡商标“优先权”使用
花园城市新加坡
新加坡商标“优先权”使用:
在众多的商标申请当中,如果有雷同或类似,商标局通常会以先后次序来决定谁应该拥有是项申请,第一个申请人可以享受“优先权”。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处获取“受理通知书”后,就不用担心他人仿冒申请,因为,我们的申请已经得到“优先权”的保护。但我们在使用时,只能在商标上冠上“TM”字眼;申请人在获取“注册证书”发放之后,即可在商标上冠以“R”使用。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时即可向有关当局提出起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新加坡商标“优先权”使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