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分公司注销的时候债权债务也是要处理的,也是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处理债权债务的。民法典中关于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公司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