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在会计方面和税收方面是一样的,即: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涉及债务条件修改的所有事项,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债务条件的修改,则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如果有债务条件的修改,不管是债权人作出让步,还是债权人没有让步,都属于债务重组。当然,实际操作中,债务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是最常见的。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包括:
(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例1]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5万元。由于资金困难,到期不能支付。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支付3万元,余额不再偿还,甲企业随即支付了3万元货款。甲企业即属于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非现金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主要有: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三)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如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