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如果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限制,是为了防止发生大规模的变相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