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存在时,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也可提供带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证件代替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须提交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需要时);
3、临时场所清单(如工程建设施工组织在建项目清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基于ISO/IEC20000-1的服务管理体系的临时服务点);
4、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化信息:方针、目标、范围、组织为过程运行及沟通而保持的信息,必须提供:组织简介、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图)、人员情况和职能分工、过程路线图/工艺流程图/过程描述(应明确说明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及其有关的过程文件,如:风险控制情况、对IT的应用等。
5、排污许可证(需要时);
6、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