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
在北京企业在做好公司注销前,一定要事先进行公司清算工作其具体包含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断公司事务、了断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在该步骤企业需按要求进行以下工作:
(1)成立清算小组。
(2)展开清算工作。其清算业务包括:对接公司财产、了断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小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会拟定提出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等。
2、注销
在北京做好公司注销,需在清算工作进行以后做好。一般而言北京公司注销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具体如下:
(1)社保局。企业需前往公司所在区域北京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随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企业需前往所属区域税务机关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随后注销公司国、地税。
(3)报纸媒体。企业需自行登报公司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如公司所属行业涉及行业许可,企业还应到质监局注销公司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