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税收的差异性来避税。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税负差异进行避税;利用行业税负差异避税;利用不同纳税主体税负差异避税;利用不同的投资方向进行避税;利用组织形式的改变,如分设、合并、新办等方式;利用特殊税收政策,比如三来一补、出口退税等等。
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等等相关漏洞,进行代理记账的合理避税。
转让定价避税。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或是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进行逃避税收。
资产租赁避税。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想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极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
避税地避税。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都区之间的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涉及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
让利销售避税。让利销售减少销项税额,大幅降低销售价格,以换取价格优势,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但国家税收受到影响,对企业有益而对税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