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受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审核材料(必要的进行现场核查)→发证或不予许可(予以核准的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出具驳回申请的书面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收到材料后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待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