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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哪些相应的公司注册材料

2024-01-1910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在申请书中填写);

5.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6.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商事主体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9.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11.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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