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名称确定
2、准备注册材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以及相应要求的材料。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建议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公司章程”的样本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根据自己拟办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并由所有股东签名后交送开发区。
3、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由开发区连同核名通知书、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4、开设企业基本账户
在开设银行基本账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企业设立基本账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①、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②、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购买发票开始实际经营
1、发票购用簿及填定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办理发票购领簿。
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税务部门。
公司注册,需要进行企业名称申请,然后准备注册材料,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开设企业基本账户,最后购买发票,开始实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