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1、名称核定;
2、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3、工商登记注册;
4、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
5、开设银行帐户;
6、税务登记证(地税)。
二、需要哪些资料?
外地设立分公司: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本地设立分公司: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6、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
9、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10、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