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税务登记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实务中,税务机关还要求纳税人填写税种登记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还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填报税务登记表的同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3、审核发证。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及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也应给予答复。
4、建立纳税人登记资料档案。所有的登记工作完毕后,税务登记部门应将纳税人填报的各种表格以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证件复印件建成纳税人登记资料档案,并制成纳税人分户电子档案,为以后的税收征管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