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变更,是受让人通过有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取得股权后,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查,确认股权的转让符合《公司法》及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受让人登记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认可的股东。
2、股权变更登记,是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根据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况,将变化后的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为。股东名册是公司的内部资料,不具有对世性,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在公司将其确认的股东依照有关规定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后,才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
由以上两方面可知,当公司将受让方的名字记载于股东名册,这意味在公司内部,受让方已取得股权,除此以外,公司将受让方的名字(名称)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这意味者不仅在公司内部,而且在公司外部,受让方取得的股权也可以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