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1/2。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2/5,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1/3,投资总额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200万美元。此外,规定还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特殊情况下不执行上述规定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