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