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化妆品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具体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2.进口化妆品申报分类:特殊类和非特殊类。特殊类是指宣称育发,防晒,祛斑,染发,烫发,健美,美乳等这些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经常有人问,抗皱和美白的是不是特殊类?回答是:抗皱和美白的产品属于普通类产品。
3.化妆品的定义: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所以如果您的产品是食用的,就不要考虑申请化妆品了,可以考虑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