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服务场地
门面装饰美观,有明显的标志,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面橱窗有特色,清真餐馆要悬挂规定的标志;房屋结构坚固,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符合JGJ64第四章第二节之规定;有与经营规模、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加工制作场地、供客人就餐的场地和库房。
2、生产服务设施
有供客人就餐的设施;加工制作的场地应有专制作冷荤的条件、消毒餐具的条件;有制作加工食品的工具、用具、灶具等设备;
有专用的餐具、酒具及洗刷、消毒设备,洗刷消毒用的洗涤剂、洗涤消毒剂要符合GB14930.1和GB1493O.2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