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