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来讲企业在经营中的获利在税后的利润应该分配给相关的股东,就是股东获取相关的企业盈利,还有就是股东通过自己持有的股票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这样的一些收入也应该计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畴。
那么对于股东获取的分红有关的具体的计税方法,在我们的法律之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作为个人股东应该按照获得红利的百分之二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如果股东的分红是来自于上市公司,其缴纳的税款则可以减半;如果股东是外国人的话,那么其获得红利不管是否来自于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纳税款;还有免交税收的情况就是,作为居民企业从其他的居民企业当中所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这样的一部分收益也是免交税款的。
还以针对于境外非居民企业的股东这样的一部分群体从中国的居民企业中获得的股息,从2008年以后的股息开始计算,将会按照百分之十的这样一个税率来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