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030105: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按次计算)”,纳税信用评价是以违法违章事实作为扣分依据的,因此,存在丢失发票的事实,就会根据该指标扣分。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评后,2024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再评价,在机构存续期间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点击微信预约时,需先登录,再选“自然人业务”或“企业业务”。纳税人登录时若选择“刷脸登录”,则系统会自动获取纳税人名下所有企业信息。若纳税人选择“密码登录”,则进入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登录页面,选择“企业登录”则仅获取当前登录企业信息,选择“个人登录”,则不会获取个人名下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