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范围
因机构调整或人员变动等造成的资产使用人变动或存放位置变动情况等。
二、清查方式
我校每位教职员工需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在“资产卡片查看”中查询自己名下资产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是本人名下资产均为本人管理使用。检查名下资产标签是否完整,把没有资产标签或标签破损的资产编号报送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由资产管理员到资产分管部门集中打印标签并粘贴。
三、资产信息变更方法
(一)使用人变更
1.单位内部资产交接,由原使用人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出资产交接申请,现使用人同意后,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批即可。
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完成单位内部资产交接的情况,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资产移交单”,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信息变动。
2.跨单位资产调剂,需要由调出方的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出资产调剂申请,接收方的资产管理员同意后,资产分管部门审批即可。
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完成跨单位调剂的情况,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资产调剂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科备案并进行资产信息变动。
(二)存放地点变更
由使用人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一般信息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