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务的法律管理:
1、债务产生前的法律风险防范。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比如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审查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等。
2、债务产生后的资信状况监测。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3、债务纠纷中的多种法律保护。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公司债务的财务会计管理:
1、按实际发生额进帐。
2、及时清算、催收各种款项。
3、定期(按月或季)与应收及预付款项单位(债务人)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
4、工程的核算,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决算后三个月内必须结清工程尾款(除按合同规定应留保质金外)。(三)公司债务的人力资源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律部门联合制定债权债务专人管理制度,并由上述部门分别培训,加强业务员的法律技能和账款催收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