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二、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处,去刻公章、财务章。
三、审批程序:
(一)领取申请表;
(二)缴费;
(三)数据录入及传输;
(四)省中心核准赋码;
(五)数据处理;
(六)制证、制卡;
(七)发证、发卡。
四、审批时限:承诺单开出起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