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办法: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办法,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11%-当期进项
2、简易计税方法:财税【2024】36号文确认了建筑施工企业四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3)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
(4)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存在上述2-4项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会丧失营改增后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