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系统。
2.在线填写表格。申请人应在系统中真实准确地填写表格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人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审核申请材料。省政府通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和预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详细阅读每份表格和附件的审批备注,并根据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4.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省通信管理局应当在系统内发出《受理通知书》电子版本;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5.受理后审查。经受理后,省通信管理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6.领取变更后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发给申请人新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审批清单和领证通知将于通信管理局首页公告,电话申请人领取许可证,申请人按通知要求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