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可以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程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始程序、宣告程序、进行程序、终结程序、复权程序。
1、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2、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
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
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
宣告破产要使用书面裁定。破产裁定书必须记明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呈报债权时间,确定调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