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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程序性说明

2022-01-1922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实用新型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程序性说明大致如下

1、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2、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申请人可以采用不缴纳费用或不答复专利局文件的方式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4、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程序性说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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