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二、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三、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四、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五、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六、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