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变更的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变更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变更《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变更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
所以,总的来说,商标变更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二、办理商标变更的手续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3、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4、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7、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8、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9、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相关书件。
(二)提交申请书件
(三)缴纳变更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