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目录(除申请书外,其他内容需与网络申报中附件清单一致)。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企业公章(三/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利变更证明;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参考格式附后);
(4)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5)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知识产权名称未及时变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或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