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用工管理 > 公司经营困难拖欠工资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公司经营困难拖欠工资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2023-05-1712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必须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同意,且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如果未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或者延长期限超过了30日,仍构成无故拖欠工资。

首先,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则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选择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在几种特定情形下拖欠工资的行为不构成无故拖欠。

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的规定,“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以下两种情形例外: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必须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同意,且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如果未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或者延长期限超过了30日,仍构成无故拖欠工资。

再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薪酬体系如何制定?
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如何管理员工?
如何合理制定劳动合同?
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制定?
员工不辞而别怎么办?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