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旦发现公司拖欠工资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的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单位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